2022年個人所得稅扣稅新增了哪些內容,關于2022年調整了個人所得稅哪些單獨扣稅,哪些是合并扣稅呢,關于這點,下面了解下個稅的最新稅率表
1、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號
2、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相關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參照年終獎計算方式單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確。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號
3、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相關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
4、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號
以上政策中,第三條對于打工人來講尤其重要。【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可能到手年終年獎能差上萬元。
國家日前發布公告,公告中明確:結合下一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計算個稅時,又多一項費用可以扣除。
為大家整理了最新個人所得稅稅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
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
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