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市民朋友有將戶口從中心城區遷入到新城區或開發區的需求,需要哪些條件和材料才能滿足遷入要求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的中心城區遷入新城區落戶的相關要求,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武漢市常住戶口人員,因房屋搬(拆)遷、購買房屋需變更戶籍地或遷往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戶口所在地。
注:1、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及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2、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3、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1、《申報戶口登記表(遷移登記類)》 (必須)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3、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4、房屋權屬憑證(必須)
5、房主書面同意書(必須)
6、親屬關系憑證(必須)
7、上述市內遷移,如遷往農村地區,還需一并提供遷入地街、鄉(鎮)政府同意接收證明及社區民警核實門牌號碼并簽署意見
8、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證、確定子女撫養權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隨非撫養方落戶的,父母雙方應當同時到派出所簽署同意辦理落戶的書面聲明;
9、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
免費
法定時限為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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