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校園貸剛剛在火起來的時候,學校經常組織整個學部一起開會給學生們講校園貸案例,很多人會問校園貸合法嗎?校園貸怎么會合法呢,這就是鉆了法律的空子加上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不高導致的。不管是校園貸還是各種網上借貸可靠的幾率為零,所以大學生還是成年人一定不要陷進去了。
2017年,19歲的小王在武漢某高校讀大一,想去廈門旅游,手頭的生活費卻不夠。當年10月26日,小王在學校旁網吧看到一條“愛分期校園貸”公司廣告,急需用錢的他被“低門檻、低利息、零風險”等優惠條件所吸引,便添加了廣告上的QQ號,要求借款。
當天,貸款公司就有人開車將王某帶到貸款公司租住的小區辦理貸款手續。
小王每個月生活費1500元,自己還在外面打工,他認為貸款提前消費并無不妥。
小王本來只想借款6000元,按照約定,還款方式是第一個月先還利息,每天還款96元,之后再償還本金,每半月還款550元。但簽借款合同時,小王被要求在借款金額上填寫12000元,對方口頭告訴他說這是“校園貸”規矩,只要按時償還6000借款本金和利息就行。
缺乏社會經驗的小王稀里糊涂地在合同上簽字,緩過神來發現自己可能上當受騙。
小王當場提出不想借款了,貸款公司卻稱如果不借款就按違約處理,需當場償還約15000元的本息及違約金、催收費等等,小王只好被迫接受借款。
6000元的借款剛剛轉至小王賬戶,貸款公司就強行向小王收取了1000元中介費和1000元的手續費,實際借到手的錢只有4000元。
8天后,2名男子來到小王所在的學校,并認定小王逾期違約,要求他當場償還12000元借款本金、1000元逾期費、2000元催收費,并以告訴學校輔導員和父母相威脅,他們多次將小王強行帶至各處貸款公司辦公地點,逼迫他通過向其他公司借款抵償之前欠款。
小王在非法債務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眼看自己無力償還,又害怕學校知道后會開除自己,最終打電話向父親求助還款,才算了結此事。短短1個月,小王被迫總共償還了1.1萬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查明貸款公司通過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強行催收借款、逼迫借款人向他人再借款來償債等手段,以“中介費”“押金”“違約費”“催收費”等名目,先后敲詐肖某、王某等13名學生8萬余元。
此外,貸款公司的參與人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使用威脅等手段多次敲詐勒索數名在校學生,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官建議,高校要注重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消費觀,避免因攀比心理、過度追求物質享受而沖動消費。同時,大學生要加強自身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