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學院是一所位于湖北省咸寧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為了進一步提高音樂學院的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科建設水平,現面向全國招聘音樂學院院長。本文將詳細介紹招聘的職位、要求、待遇等相關信息,為有志于從事音樂教育事業的人才提供一次展示自己才華的機會。
音樂學院院長1名
(一)基本條件
1、具備《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規定的基本條件。
2、身心健康。
(二)資格條件
1、音樂學或舞蹈學及相關學科專業博士學歷且具有相關學科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具有高等學校行政、教學、科研等實踐管理工作經驗,教學科研能力突出,在相關學科領域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聲譽,具有國際化的學術視野和引領學院發展的辦學思路。
3、主持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國家藝術基金項目,或以第一作者在頂級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湖北科技學院學術期刊分類認定標準》湖科科〔2021〕4號文件為準),獲得過金鐘獎、文華獎、CCTV電視大獎賽一等獎者優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公開招聘:
(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決定或未過影響期的;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形。
(一)崗位任務
1、主持學院行政工作。貫徹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湖北科技學院建設發展戰略目標,謀劃和制定學院發展總體目標和戰略規劃,推進和保障各項改革發展任務的執行落實。
2、在高層次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強中青年骨干培養力度,建設一支富于創新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3、在凝練學科方向和優化學科特色方面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加強學院科研創新能力建設,在國家級重大項目、重大平臺和重大成果培育方面取得突破。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音樂藝術作品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務于人民群眾的高品質生活需求。
(二)崗位權責
音樂學院院長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教學、科研、師資隊伍、學科建設、行政管理等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支持院長依法依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三)崗位考核
聘期內實行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管理,依據任期目標考核方案(方案細則另行制訂)對院長履職情況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院長獎勵、聘用的重要依據。
1、聘期:首聘期4年,其中第1年為試用期,進行試用期滿考核,滿2年進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合同繼續履行,不合格則終止合同。
2、住房:提供住房或享受同等住房補貼。
3、薪酬。待遇從優,實行年薪制,薪酬面議,一人一議。年薪與學院發展狀況、考核結果掛鉤;聘期內,以湖北科技學院為第一單位所取得的教學科研成果按照相關規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不計入年薪之內。
4、在本任期結束后,表現優秀的,優先續聘。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集中面試、組織考察、黨委決定、公示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主題格式:姓名+應聘音樂學院院長。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科技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音樂學院院長應聘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或護照、本科至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人才計劃入選證明及近5年代表性成果(論文、著作、項目、獲獎、專利等)等材料掃描件(須整合成1個PDF文件)。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報名者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報名人員如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招聘資格。
(三)集中面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統一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由學校黨委組織人事部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負責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并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特別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對是否適合和勝任公開招聘職位作出評價,并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紀委等方面意見。查看考察對象本人近期二甲及以上醫院的健康體檢證明。
(五)黨委決定
黨委組織人事部將面試成績、考察等情況報學校黨委研究決定擬任人選。
(六)公示任職
擬任人選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對無不良反映或查證無問題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經查實確有影響任用問題的,報黨委研究后,取消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