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是一個城市長遠發展的保障,是廣大市民健康的保障,因此,從去年開始,武漢市就開始實施空氣質量考核,對于武漢市的空氣質量改善起到了很好的監督作用,今年考核更加全面嚴格,還有獎罰制度,年末最低得分的區將被罰300萬。一起看看詳細內容吧。
近日,武漢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宣布,今年將推行空氣質量考核獎懲制度,每月公布各區的空氣質量排名,并獎懲,年度分數最低的區將受罰300萬元。
2018年,武漢市首次實施空氣質量考核,對各區的空氣質量改善起到較好監督效果。今年的考核辦法較去年更加全面更加科學,加大了主動作為的分數權重。
空氣質量的考核重點是空氣質量優良率和各污染物的指標數,包括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臭氧(O3)等。這個指標不僅要看當前狀況,還要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重點看空氣質量的變化幅度,有所改善即加分,下降即扣分。
新辦法增加了對主動防控工作的加分。一是污染高值控制分,鼓勵各區在可能出現較高污染時,實施干預措施,有效地降低污染狀況。二是強化專項控污行動,包括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揚塵污染在線監控、“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大氣污染問題整改情況等。其中,凡是被上級單位通報的、媒體曝光的,都要扣分。
空氣質量考核成績的排名結果將每月向社會公布。月度和年度考核中,排第1名的為紅旗單位,排名倒數第1名的為黃旗單位。
在月度考核中,對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進展滯后、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適時對相關區人民政府進行預警。被預警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預警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將預警響應整改方案報市空氣質量辦。市空氣質量辦視情況加強對被預警區人民政府落實整改情況的督查督辦。
在各區年度考核中,對完成考核目標且排名前3名的,由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未完成考核目標且排名后3名的,由市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批評。
由武漢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年度考核排名,對排名前3名和后3名的區落實獎懲——第1名獎勵300萬元,第2名獎勵200萬元,第3名獎勵100萬元;倒數第1名罰300萬元,倒數第2名罰200萬元,倒數第3名罰100萬元。
同時,空氣質量考核成績將向武漢市委組織部、市治庸問責辦、市績效考評辦等部門通報,作為對各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