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存款保險”一詞你定有聽說過,含存款保險標識的金融機構能夠更好的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該標識將具有直觀、醒目、公信力強,你需要進一步了解存款保險標識相關知識,尤其啟用標識具體時間,下面來看介紹。
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險標識。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方式,對公眾的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2015年國務院頒布《存款保險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統一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有助于儲戶更加方便地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保障,保護存款人和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
11月6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將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險標識。7日起,存款保險標識將在山西省臨汾市、河北省內丘縣等11個市(縣)范圍內先行啟用。
存款保險是各國普遍實施的一項金融業基礎性制度安排,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我國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存款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存款保險標識具有直觀、醒目、公信力強的特點,有助于廣大儲戶更加方便地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權益。
存款保險在保障存款人權益、增強公眾信心、強化風險約束、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
存款保險制度提升了銀行體系的穩健性
2015年制度實施以來,存款保險對存款人的保障水平持續保持在高位,促進了銀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提升了銀行體系的穩健性。五年來,銀行業存款格局總體保持穩定,中小銀行存款占比持續上升。截至2020年9月,中小銀行存款市場份額較制度推出時上升了2.5個百分點。
初步實施了基于風險的差別費率
存款保險以基準費率起步,2016年初步實施了基于風險的差別費率,對風險較高的機構適用較高費率,反之適用較低費率。我國差別費率實施比較迅速、平穩,國際上一般需要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研究、過渡過程,我國僅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平穩實施了差別費率這種市場化的經濟手段“獎優罰劣”,促進了銀行審慎經營和公平競爭。
探索開展早期糾正推動風險少發生、早發現
2017年以來,在加強風險監測、實施風險差別費率的基礎上,依據《存款保險條例》探索對風險比較高的機構采取早期糾正措施,及時向監管部門、地方政府反映和報告風險,推動風險少發生、早發現、早處置。
風險處置平臺功能開始顯現,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9年以來,在包商銀行風險處置過程中,通過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和中央銀行資金支持,依法實施收購與承接,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和客戶的合法權益,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使用存款保險標識
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是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根據存款保險實施工作安排,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使用存款保險標識。通過統一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將進一步提升公眾對存款保險制度的認知,更好地保護存款人和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體系健康穩定運行。
目前,全國受存款保險保障的金融機構共40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