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費券即將發放,很多朋友對于湖北消費券還有許多疑問,想知道湖北消費券可以截圖給別人用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具體情況,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詳細了解一下。
不可以,僅限搶券者本人在搶券所在市州區域(含所轄縣、市、區)活動指定線下商場、超市和餐飲商戶使用。
1. 省內消費者在各市州區域搶領的消費券僅限于在該市州區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
2. 消費券可與平臺、機構和商戶各類優惠疊加使用。扣除平臺、商家等各類優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比如,核銷1張面額20元的消費券,扣除其他各類優惠后的待支付金額需達到60元及以上。單筆消費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核銷時不找零、不變現,禁止倒買倒賣。每張消費券在支付后自動核銷。
3. 消費者搶領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投放次日開始計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廢。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6月20日24:00。其他時段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