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咸寧市財政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咸寧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確了咸寧2022年購房補貼的最新政策。
對購買市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含)以下的每套補貼1萬元;購買90㎡以上的每套補貼2萬元。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每套額外補貼0.5萬元,三孩家庭每套額外補貼1萬元。
在咸寧市域范圍內首次就業、創業兩年內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副高級職稱及高級技師人才,全日制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人才,全日制大專、高級工人才,在市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
上述補貼政策,均以家庭為單位,按從高從優的原則,只能享受一種,不得重復享受。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建局會同市財政局及相關部門制定,資金由市級財政先行統籌,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納入市區財政體制統一結算。
金融機構應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信貸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主動適配信貸政策,建立銀企對接機制,盤活企業存量資產,為項目貸款展期或新增開發貸款創造條件。
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總房價的20%,二套及以上不低于30%。現階段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首套不高于4.8%、二套房不高于5.05%的標準執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市場變化,相應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對擁有一套住房并結清相關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在不高于購房合同總價款80%的前提下,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雙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職工同一套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先提取后貸款業務,取消原“提取額度和貸款額度之和不高于貸款額度上限”的規定;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余額提取時,可同時申請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賬戶保留百元位)。
異地繳存職工在市城區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原規定的在本市補繳6個月住房公積金的限制條件。
對市城區房地產開發實行土地和商品房總量控制,年度供應規模按照城市化進程參考土地存量、商品房庫存量和上年度銷售量確定。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完善、去化較好的區域優先保障供給,鼓勵開發規劃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綠色生態的高品質房地產項目。
地上規劃層數6層(含)以下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1層結構封頂,7層至12層(含)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3層結構封頂,13層以上(含)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6層結構封頂,即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房地產開發企業確實出現階段性困難,經企業申請,報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后,當期稅款可延期繳納,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稅務部門要積極輔導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進一步規范房產中介機構服務收費行為和標準,引導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將服務費標準控制在房屋銷售總價款的4%以內,加大對房產中介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進一步加強商品房價格備案管理,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嚴禁低價傾銷、降標降質、價格欺詐等違規違法行為。銷售過程中確需調整備案價格的,申請調整的間隔時間不少于6個月。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各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