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區公布了《關于“三舊”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對征收范圍、補償方式等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說明,具體情況一起來了解看看。
一、項目名稱
青山區“三舊”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項目
二、征收范圍
位于青山區冶金街,東臨工業二路,南臨鄂州街,西臨工業一路,北臨冶金大道。
三、調查概況
該項目占地面積約79019.7平方米(最終以實測為準),征收總戶數約901戶、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121078.67平方米(具體數據均以審計結果為準)。
四、征收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征收公有住宅房屋,補償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
貨幣補償: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按被征收房屋價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費。
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證載建筑面積+經認定為合法住宅建筑面積+經認定為歷史遺留未經登記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
房屋產權調換: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2)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給予建筑面積補助,補助標準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12%。
建筑面積補助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證載建筑面積+經認定為合法住宅建筑面積+經認定為歷史遺留未經登記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積)×12%×產權調換房結算單價(如產權調換房單價低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計算)。
(3)產權調換方式及選房原則:
征收個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依據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證,按照“一證一套”(產權共有的視為“一證”)選取產權調換房屋,本著先簽約、先搬遷、先選房的原則確定選房順序。
(4)產權調換房源:
南干渠項目(名稱暫定):位于青山區23街坊、31街坊,產權調換房套數:623套,戶型:二室二廳、三室二廳,建筑面積:55平方米至130平方米(最終以房屋管理部門實測為準),交房期預計為36個月,交房標準為毛坯房。
該項目允許被征收人產權調換房屋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證載建筑面積+經認定為合法住宅建筑面積+經認定為歷史遺留未經登記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積)以上擴大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內(含建筑面積補助),實際選房面積按照房屋設計情況就近靠檔。因建筑結構不可分等原因,選房的最終面積實際交付的房屋為準。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證載建筑面積+經認定為合法住宅建筑面積+經認定為歷史遺留未經登記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積)部分,產權調換房結算單價為15800元/平方米;擴大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內的(含建筑面積補助),產權調換房結算單價為158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不含)至30平方米,產權調換房結算單價為18800元/平方米。
個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南干渠項目產權調換房的,給予產權調換房補助,補助標準為1500元/平方米。
產權調換房補助費=被征收房屋證載建筑面積×補助標準。
(5)房屋征收部門根據征收工作實際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貨幣補充性房源:
(1)金科城位于洪山區大洲村(K2地塊)。房源套數:35套,戶型:三室二廳、四室二廳,建筑面積為112平方米至142平方米(最終以房屋管理部門實測為準),現房,交房標準為毛坯房,結算均價為17900元/平方米。
(2)城投·秀水青城位于青山區和平大道與建設十一路交匯處。房源套數:30套,戶型:二室二廳,建筑面積約為106.40平方米(最終以房屋管理部門實測為準),現房,交房標準為毛坯房,結算均價為12800元/平方米。
(3)楊春湖畔二期位于洪山區楊春湖公園以北,友誼大道以南。房源套數:30套,戶型:二室二廳、三室二廳,建筑面積為78平方米至121平方米(最終以房屋管理部門實測為準),交房時間預期約為2022年12月31日,交房標準為全裝修房,楊春湖畔二期房源結算均價為16000元/平方米(單價組成:毛坯房單價為13500元/平方米、全裝修單價為2500元/平方米)。
個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以上補充性房源的,按照貨幣方式補償,給予3個月臨時安置補償費。
擬武土征補洪D公告【2020】004-2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圍: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市馬鞍山苗圃(詳見附圖)。
征收目的:項目為東湖綠道二期選址范圍內漏報地塊,已納入年度計劃,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城鄉規劃。
征收土地現狀:總面積0.1340公頃,其中農用地0.1340公頃(耕地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規定,被征地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363萬元/公頃,合計數額為48.6420萬元。
擬武土征補洪D公告【2020】005-1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圍: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漁光村(詳見附圖)。
征收目的:該項目為東湖綠道二期增補用地項目,已納入年度計劃,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城鄉規劃。
征收土地現狀:總面積0.3601公頃,其中農用地0.0076公頃(耕地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3525公頃。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規定,被征地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570萬元/公頃,合計數額為205.2570萬元。
擬武土征補洪D公告【2020】005-2號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范圍:征收土地范圍: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湖光村(詳見附圖)。
征收目的:該項目為東湖綠道二期增補用地項目,已納入年度計劃,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城鄉規劃。
征收土地現狀:總面積0.2149公頃,其中農用地0.1913公頃(耕地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0236公頃。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19)22號)文件規定,被征地區域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432萬元/公頃,合計數額為92.83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