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高溫津貼哪幾個月發放?一個月多少錢?室內工作能領取高溫津貼嗎?近日,不少朋友都在詢問相關問題,有關部門已經給出了答復,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
湖北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7、8、9四個月;
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
領取對象:
1、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從事露天作業的勞動者。
2、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夠采取有效措施,將員工的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勞動者。
1、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2、湖北省高溫津貼的發放是以天數來計算的,根據大家的工作天數可以計算大家本月可以獲取多少錢的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如果你的室內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還是可以享受高溫津貼的。
高溫津貼的發放不以白班或夜班為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并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就應該拿到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若用人單位沒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屬于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可依法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加付賠償金。如遇用人單位不發津貼,職工可先向用人單位工會反映,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維權。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工會,也可撥打12345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舉報熱線12333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