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迎來八一節了,最近有網友詢問今年優撫對象的補助標準還會繼續上調嗎?那下面就給各位帶來最新消息,目前撫恤金標準表已經整理好了,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看看。
以往6月份會公布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但今年還沒有正式公布,此前已經連續17年提高補助標準,如果今年再次調整,預計會繼續上調。
2021年8月1日,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等人員生活補助,按平均10%的幅度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1、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2、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于5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8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2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6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00元。
3、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50元。
4、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