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武漢市人事考試院最新消息,2022年武漢公務員資格復審馬上就要開始了,接下來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2年武漢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一起看看吧!
資格復審對象按照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一)報考武漢市市直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職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錄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報考各區職位的考生,由各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復審和線上資格復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地點和聯系方式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及遞補工作時間:2022年7月28日至30日。各職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由各招錄機關確定并通知考生。
資格復審前,對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緊缺專業人才職位可以按照1:2競爭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其他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考錄計劃取消、核減情況見附件3。資格復審后,對因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緊缺專業人才職位外,其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
(一)現場資格復審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核查材料,并簽署《考生承諾書》(附件4)。尚未發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由學校所在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
2、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2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滿2年);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滿2年);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3、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從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計生證明、個人工作簡歷、鄉鎮(街道)黨(工)委對考生的德才表現評價材料、《鄉鎮(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推薦報名人員情況表》和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相關證明材料(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等)。
6、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二)線上資格復審
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以采取線上方式進行。考生應當按照招錄機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準備資格復審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掃描件(原件掃描),按順序逐項生成PDF文件,每個文件按照“序號.姓名+材料名稱”命名(如:1.XXX身份證;2.XXX準考證),所有材料放至同一文件夾,文件夾以“職位代碼+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命名,生成壓縮包并發送至指定郵箱。根據工作需要,招錄機關還將采取視頻連線的方式,核實確認考生身份,溝通了解相關情況。
考生個人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與網上報名注冊信息不一致的,應當主動告知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考生對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一)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在現場資格復審前應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行程卡顯示7天內未到達或途經國內中高風險區,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場所。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湖北省外或江夏區(臨時管控區以外區域)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武漢市內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資格復審前7天內沒有湖北省外或江夏區(臨時管控區以外區域)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武漢市內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二)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三)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報考人員在參加我市公務員招錄過程中,如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此次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考生瞞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二)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者放棄資格復審,或者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按規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發公告。請接近資格復審分數的考生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系及時進行遞補。
(三)從資格復審到錄用前,武漢組工網(http://www.whzg.gov.cn/)、武漢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whptc.org/)將發布我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務必妥善保存并攜帶參加所有后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