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費采用的是峰谷分時電價機制,不同時間用電,電費會不一樣。那具體的收費標準已經在下方給出了說明,建議各位先收藏。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在留言區告訴我們。
第一檔: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電費為0.6102元/度;
第二檔: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電費為0.6602元/度;
第三檔: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電費為0.9102元/度;
峰谷電費:基礎(平段)電費為0.6102元/度,低谷電費為0.3051元/度,高峰電費為1.0068元/度,合表用戶電費為0.6472元/度。
一、執行范圍
(一)除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外的執行工商業及其他電價的電力用戶,應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其中機關、部隊、醫院暫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和季節性電采暖電價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其中排灌用電暫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三)將根據電力供需狀況逐步擴大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范圍。
二、完善機制
(一)除居民生活用電外的峰谷分時電價每日分為高峰、平段、低谷三個時段,每個時段8個小時。高峰時段為8:00-11:30、18:30-23:00,低谷時段為23:00-7:00,其余時間為平段。
(二)峰谷分時電價浮動比例保持不變,大工業生產用電峰平谷比價為1.63:1:0.37,農業生產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峰平谷比價為1.5:1:0.5。市場交易電力用戶以當月購電價格(含電能量交易價格和輸配電價)為基數浮動。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參與浮動。
(三)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對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實施尖峰電價,夏季尖峰時段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時段為每日18:30-20:30,尖峰時段用電價格在峰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