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海通過了《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新版《條例》將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該消息也是引起網友的關注。網友評價,多開放一些路邊攤其實挺好的,不會對市容造成太大影響,還能促進就業,城市的煙火氣還是非常重要的。
新版《條例》立足城鄉一體,將農村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適用范圍,更加注重精準施策,體現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求。市容環境衛生是展示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軟實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觀體現。新版《條例》對于禁止性規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圍,避免簡單化“一禁了之”。
比如說,對散發商業性宣傳品的行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為在主要道路、景觀區域、商業集中區域、交通集散點、軌道交通站點以及市綠化市容部門確定的其他公共場所進行禁止,即僅在重點區域禁止。
再如,對設攤經營、占道經營,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規則在規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橋梁等公共場所設攤兜售的同時,明確區和鄉鎮政府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從事設攤經營、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等經營活動,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與民生需求。
從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上海“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和城市運行安全的新要求,新版《條例》將戶外設施管理模式由原來“全領域許可”模式調整為了“許可+備案”分類管理模式。
其中,對大型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臨時性的戶外廣告設施等繼續實施許可管理,也就是應當經市或區綠化市容部門批準后設置。而其他戶外廣告設施、戶外招牌改為只需要在設置前向區、街鎮綠化市容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