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8日起,武漢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調至90萬元。有網友想了解,自己已經申請了70萬額度,還能再申請90萬嗎?針對該問題,公積金中心給出了答復,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
問:今年8月份申請了商轉公貸款了70萬,9月20日還了第一次公積金貸款,現在政策最高能貸90萬,想問下存量是否也可以再次申請到90萬?
答: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決策部署,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際,武漢市對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進行了調整: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現行的70萬元提高到90萬元。
商轉公貸款的受理范圍仍僅限于原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貸款,當前最高貸款額度參照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執行。本次武漢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的執行時間為今年10月8日,先前已經受理并錄入公積金信息系統的貸款仍按原政策執行。
問:雙方已結婚,婚前雙方各有一套房屋,男方商貸,女方公積金貸款,結婚后,男女雙方均有公積金,但是由于女方已經公積金貸款,所以男方沒辦法公積金貸款,請問男方的公積金是否可以進行以下操作:①將男方的公積金提取,然后直接還商貸貸款?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資料和流程?②能否將男方的公積金用于償還女方的貸款?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資料和流程?
答: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武公中規〔2021〕2號)規定,職工及配偶婚前已購買自住房的,婚后可以就婚前房產各自辦理提取,也可以選定其中一套房產共同辦理提取。須夫妻雙方同時到場簽訂確認(承諾)書后辦理提取。其中,婚前購房是指職工與當前配偶的首次結婚前的行為,相同配偶的多次婚姻變化期間所購房屋不屬于婚前購房。
若您未添加配偶貸款信息,則可用您婚前房產提取公積金,該情況有以下提取方式可供選擇:
(1)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貸款發放并正常還款6個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償還購房貸款。職工及配偶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金。
(2)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憑《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提取的,每36個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注:購買存量住房的,應當在《不動產權證》辦理滿6個月后,再提取公積金。)。
若選擇使用婚前商業貸款的房屋辦理還商貸提取,夫妻雙方可攜帶以下材料共同前往公積金旗艦店,簽訂確認(承諾)書后辦理提取審核:
①本人身份證及I類銀行卡;
②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
③借款抵押合同;
④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查證明。
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種提取方式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一旦選擇不得修改。
若使用您的公積金償還您配偶的公積金貸款,
(1)可添加配偶貸款信息,以配偶組合貸款的房屋辦理組合貸款還商貸提取,
(2)或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直接扣劃償還配偶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