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官方最新消息,發布了《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等特殊群體救助服務指南》。下面小編便帶大家詳細來了解一下救助政策、求助渠道及救助流程吧!
1、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員救助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申請享受特困人員救助。
3、臨時救助
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請臨時救助。疫情期間,以下人員可在戶籍地、常住地或急難發生地申請臨時救助:
(1)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以及脫貧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根據實際情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
(2)對因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邊緣等困難群體家庭成員,可采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和生活物資,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
(4)受疫情影響暫未就業、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的大學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
(5)因疫情滯留臨時遇困人員,可在急難發生地申請臨時救助金或物質救助。
4、關愛照護和物質救助
對疫情期間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離的獨居老人、家人被隔離收治無人照料的老年人、無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給予關愛照護或物質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程序
本人向當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經過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保障范圍。
2、特困人員救助審核程序
本人或委托他人向當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通過入戶調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3、臨時救助審核程序
本人向居住地或急難發生地社區(村)提出申請,由所屬鄉鎮(街道)實施臨時救助。
4、關愛照護或物質救助審核程序
本人通過居住社區、村(居)委會向縣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申請。
1、可通過微信搜索“呼市民政局社會救助微平臺”小程序,在菜單頁面“低保申請”入口,申請辦理最低生活保障。
2、可撥打市民政局網站公布的市級、旗縣區社會救助熱線電話,咨詢低保、特困人員救助、臨時救助事宜。
3、可從旗縣區政府網站查詢公布的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救助電話,申請低保、特困人員救助、臨時救助,并對困難事項進行咨詢、求助。
4、可向居住地所屬社區、村社會救助協理員直接反映情況提出申請。
市、旗縣區民政部門救助電話: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白志剛18698459859
市民政局綜合保障中心:孫琳紅18698443018
市民政局綜合保障中心:翟 威 13654816814
新城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胡燕13704753184
回民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高海燕13009513097
玉泉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武霞18698442556
賽罕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郭紅利15947618288
土左旗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姬學敏15147164199
托縣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王彥強15147164388
和林縣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云海潮18548122122
清水河縣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曹慧敏15147161226
武川縣民政局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崔宇紅1394851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