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社部最新消息,發布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指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據工作實際開展平時考核、專項考核。
1、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著眼于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新時代公益事業高質量發展;
2、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全面準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鮮明樹立新時代選人用人導向,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據工作實際開展平時考核、專項考核。
1、年度考核是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個年度內表現的總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檔次人數,一般不超過本單位應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總人數的20%;
2、聘期考核是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個聘期內表現的總評;
3、平時考核是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表現的評價;
4、專項考核是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項任務等的針對性考核。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突出對德和績的考核。
1、重點對德、能、勤、績、廉的具體內涵分別作了細化明確和豐富完善,以利于更好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2、對不同行業、類型、層次、崗位的考核內容指標分別提出要求,體現分級分類要求,樹立科學精準導向。
1、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崗位、職務、職員等級、工資和評定職稱、獎勵,以及變更、續訂、解除、終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據。
2、同時,對考核結果運用各種具體政策措施進行了細化明確,更好體現考用結合、真考真用的工作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