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產假天數是怎么算的,要包括周末雙休和節假日天數在內么?關于武漢產假相關規定如下:
產假158天包括雙休日和節假日。因為產假為自然日,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一般應當連續使用。
其次,根據有關法規: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條例明確規定,只要符合生育規定的婦女,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適當增加60天獎勵假,因此,目前湖北省產假天數為158天,具體按下列規定執行:
產假天數(1)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指定醫療機構的證明和其他相關規定,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的產假。
(2)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
(3)懷孕28周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視為正常分娩。
(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陪產假
女性休產假期間,丈夫也享受一定的陪產假,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照顧產婦和新生兒,湖北省將陪產假由之前的7天延長至15天,陪產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次休假,具體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