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21日廣州暫停實行“開四停四”措施。那廣州開四停四是什么意思?廣州開四停四怎么算時間?下面一起了解下。
所謂“開四停四”,是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實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自然日)以上。
1、管控區域內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詳見下圖解)。
2、“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分為行駛計算周期與停駛計算周期,計算周期以自然天數計算,不區分工作日與節假日。
3、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即觸發行駛計算周期,即在行駛當天開始計算4天內,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即具體可連續行駛(圖解序號1、5、7)、間斷行駛(圖解序號2、3、4、6)、單獨行駛(圖解序號8)。
4、行駛計算周期結束后,進入停駛計算周期,即連續4天禁止在管控區域內行駛。期間,車輛可在管控區域內合法停放點停放或在管控區域外行駛。
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11月21日起,廣州暫停實施“開四停四”措施,恢復時間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