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進一步完善優化新冠疫情防控“十二條”公布后,有市民朋友詢問,如果發現自己陽性了居家隔離是否要上報?解除隔離的標準是什么?具體規定,馬上來了解看看。
如果發現自己陽性,建議上報社區。
目前武漢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治愈出院、出艙的感染者,不再進行居家健康監測。
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各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建立居家隔離人員聯系銜接工作團隊,加強統籌協調服務。
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的要求,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不得采取各種形式的臨時性封控。當風險較小時,精準劃定到住戶或樓層;當風險較高時,精準劃定到單元、樓棟。對企業和工業園區根據風險研判盡量劃小劃細,不得影響企業和工業園區正常生產運營。
高風險區劃定后,社區要第一時間告知居民隔離管控時間。高風險區人員,隔離第5天進行采樣,檢測結果為陰性后及時解封;出現續發病例的,只管控續發陽性住戶,不得延長其他人員的管控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