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武漢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準備哪些申報材料?那這次就來跟各位做個說明。如果還有其他關于落戶武漢的問題,可以試著在武漢生活網上搜索查詢。
子女為武漢市常住戶口,且在漢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可以申請投靠子女落戶。
《申報戶口登記表(投靠登記類)》 (必須)
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
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
結婚證(必須)
自有房屋所有權證(必須)
親屬關系憑證
1、父母同時投靠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投靠到農村地區的,按當地政策規定執行。
2、此項“親屬關系憑證”具體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戶口登記資料;
(2)投靠人《出生醫學證明》;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檔案履歷表(加蓋人事公章),或子女原始學籍檔案(加蓋學校公章);
(4)無法提供上述證明件的,提供具備親子鑒定資質的本市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必須)
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