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節放假安排已經出爐,1月21日至27日放假,1月28日和29日要上班,也就是放7天后需連上7天班。那有網友詢問,春節期間的加班工資怎么算?如果全加班可以拿多少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所以在2023年春節期間,1月22日、23日、24日還加班的朋友,公司應另行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1月21日、25日、26日、27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后補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資;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資的200%的工資。
1月29日、30日原本為休息日,但因春節放假調休,變成了工作日,在這兩天上班,無加班工資。但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