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詢問,購房后需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該如何辦理?需要準備什么材料?需要了解的朋友歡迎來看看,希望可以給各位提供有用的幫助。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新房,并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婚后想在不動產權證上增加夫妻另一方姓名,涉及不動產共有情況的變化,需要申請辦理不動產證書夫妻增名登記。
不動產證書夫妻增名登記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所需資料如下: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夫妻雙方財產約定書;
5、婚姻狀況證明;
6、依據申請人實際情況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貸款尚未還清,不動產上設有抵押權登記,還需聯系貸款銀行,在辦理不動產證書夫妻增名登記的同時,會同貸款銀行一并申請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兩個登記一并辦理)。 您可以準備好相關申請資料,會同相關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