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貸利率下降,很多朋友選擇提前還房貸,但過程卻遇到了還款難、預約時間長等問題。“提前還貸算違約嗎?”該詞條直接上了熱搜,不少網友對銀行設置還款門檻是否合法感到好奇。
關于提前還房貸是否構成違約,應當看借款人和貸款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如何約定的,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了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貸款,則提前還貸不構成違約。
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對提前償還貸款的情形進行約定,也未能協商一致,那么,在不損害銀行利益的情況下,銀行不能拒絕借款人提前還貸。如果銀行因借款人的提前還貸而增加了費用,那么,銀行可以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的規定主張由借款人負擔此項費用。
針對購房者反映的房貸提前還款難、預約時間長等問題,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如果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存在違規惡意阻攔的情況,借款人可向銀保監會等行業主管協會進行投訴,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外,如果借款人搶不到提前還貸的預約額度,在還款等待期內,銀行應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購房者的利益。通常借款合同都是銀行提供的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說明,相關免責或者減輕其責任的關鍵性條款。目前,銀行提供的借款合同一般不會對提前還款等待期的利息作出約定,對此,鑒于銀行作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建議采取有利于購房者的舉措,如減免等待還款期的利息。(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