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教育局最新消息,發布了2023年深圳中考中招政策。包含增加第一批次普高志愿數、優化指標生錄取分數線、調整加分政策等。
1、增加第一批次普高志愿數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志愿數從8個增加為12個。調整后的第一批次志愿數共16個,考生最多可填報12個普通高中志愿,4個中職類學校志愿。考生可根據個人意愿安排普高和中職類志愿填報順序。志愿數量增加后,填報志愿的選擇范圍將進一步擴大,有助于考生更合理安排志愿梯度。
2、優化指標生控制線劃定規則
2023年,我市新建公辦普高全部參加指標生分配,繼續堅持三個“全覆蓋”:即指標生分配覆蓋全市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覆蓋戶籍和非戶籍考生,覆蓋我市所有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今年,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將繼續拿出本校招生計劃的50%作為指標生計劃。具有指標生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可填報1個指標生志愿,指標生在指標生批次投檔錄取。
優化指標生錄取控制線劃定規則,具體規則為:
2021年及以前開辦的公辦普高:其AC類、D類,或ACD類指標生2023年的錄取控制線分別為該學校前兩年(2021及2022年)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的平均值下降20分。
2022年開辦的公辦普高:其AC類、D類指標生2023年的錄取控制線分別為,2021年全市新建公辦普高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最低分數線與2022年該公辦普高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的平均值下降20分。
2023年新建公辦普高:其AC類、D類指標生錄取控制線分別為前兩年(2021及2022年)全市新建公辦普高相應招生類別第一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的平均值下降20分。
廣大考生須注意:指標生錄取控制線參照的是往年分數線的數據,僅在指標生錄取時發揮作用。各公辦普高指標生錄取控制線與該學校當年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無關,不能作為當年第一批次志愿填報的參考。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作為同分比較條件
根據《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相關規定,從2023屆畢業生開始,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評定等級,不作為同分比較條件,不作為指標生志愿填報資格的審核條件,但綜合素質評價不達標的學生,不能報考廣東省一級高中學校。廣大考生須注意個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對評價結果有異議,請及時與所在學校溝通確認。
4、調整加分優待政策
近兩年,國家和廣東省對高考、中考的加分優待政策進行了規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從嚴控制中考加分”“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我市今年將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軍人、警察、消防、烈士子女給予相應加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