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和養老保險怎么進行補繳?最近有一些朋友提出這樣的問題,下面就跟大家做個說明。如果網友們正好想了解的話,就來看看吧。
職工醫保參保人從斷繳次月起終止醫保待遇,斷繳后3個月內辦理續保的可連續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醫保待遇,不計算中斷繳費年限。斷繳超過3個月再續保的,補繳后將有6個月的等待期,需連續繳費6個月,從第7個月開始恢復享受醫保統籌待遇。在醫保經辦機構進行醫保補繳。
職工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武漢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少于10年,累計繳費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可不再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相應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補繳。
職工養老保險不可以補繳。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經本人自愿,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長繳費年限滿五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滿十年的,可在延長繳費年限滿五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繼續延長繳費,在實際繳費年限滿十年的當月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