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中考加分政策包括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和港澳同胞的子女。
1、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3、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具有我市民族鄉、民族村戶籍,并在該民族鄉、民族村配套的公辦學校完整接受義務教育;此加分項目保留至2026年。
4、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考生為初中就讀期間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
5、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
1、符合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港澳臺籍考生加分條件的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類加分條件的,同類(三僑考生、外籍華人的子女與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只取其中一項進行加分,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可累計加分。上述三類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最高分進行加分。
2、符合軍人子女加5分條件的考生,若同時符合上述第一條中加分條件的,可與第一條中獲得的加分進行累計;符合軍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計加分。
3、符合條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援鄂醫療隊員子女,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具體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該類加分與其他類別的加分累計與軍人子女加分累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