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溫州市戶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補貼發放辦法》。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一孩家庭、二孩家庭、三孩家庭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具體政策情況,一起來了解下吧。
根據《生育補貼發放辦法》規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的對象應該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1、2022年9月24日(含當日)起分娩;
2、分娩時,夫妻雙方或單方為我市戶籍人口,單方戶籍人口申領需子女落戶溫州。
補貼標準則根據生育孩次呈現遞增狀態,符合條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一孩的予以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1000元;生育二孩的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2000元,生育三孩的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3000元(孩次認定以審核結果為準)。各縣(市、區)可依據財力適當調整發放標準。
生育津貼即生育保險津貼,是國家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一定生活費用。申請津貼時,需在本市連續繳納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此外,靈活就業人員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領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其中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計發基數按上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確定。
單位參保人員可在生育后一年內,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向職工醫療保險關系所在的醫保經辦機構或通過浙江政務網、“浙里辦APP”申請生育津貼。
醫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一般為20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后,生育津貼將撥付至用人單位指定賬戶。
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相關規定直接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領。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津貼與產假期間職工本人工資不能重復享受,用人單位已按規定支付職工產假工資的,按照就高原則,重復部分由用人單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