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廣州市發布了《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調整政策再次征求意見:擬分路段、分時段限行》的通告。那具體限行范圍和調整原因,一起來詳細了解看看。
擬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的路段
1.內環路(含A線、B線)及高架放射線;
2.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過江隧道;
3.黃埔大道西(石牌東路以西);
4.東風東路、東風中路、東風西路(西場立交以東)。
擬每天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的路段
主干道路段
1.沿江東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
2.閱江中路、閱江西路、濱江東路(廣州大橋以東)、濱江中路(海印大橋以西)、濱江西路(人民橋以東);
3.新港東路(華南快速路至科韻南路)。
次干道和支路
1.白云區:云城東路(齊富路至金園路);
2.越秀區:麓湖路(恒福路以北)、麓湖北路、麓湖橫路、麓景路(麓景西路以北)、晴波路(海心橋以西);
3.天河區:金穗路(冼村路至華夏路)、花城大道(冼村路至華夏路)、珠江東路、珠江西路;
4.海珠區:會展東路、會展西路、琶洲大道東、琶洲大道(華南快速路以東)、廣州塔路、藝苑路(藝洲路以北)、雙塔路(磨碟沙路以西)、藝洲路。
擬每天7時30分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的路段
1.天河東路、獵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
2.解放北路(大北立交以南)、解放中路、解放南路、解放大橋;
3.天河路(龍口東路以西)、環市東路、環市中路;
4.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中山七路(康王北路以東);
5.臨江大道(馬場路以西)。
與2021年征求意見的原方案相比,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方案將“中心區域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將“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分時段限行”。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梁明昌在發布會上介紹,方案優化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在限行范圍上,將“中心區域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在限行時間上,將“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全天、白天、高峰分層次、分時段限行”。
“之所以做出如此調整,主要是根據之前收集的意見。”梁明昌說,當前社會各界對限行主要持兩種觀點:一種認為電動自行車事實上已經成為買菜、接送小孩上學等短途出行的補充,應該通過引導和規范,讓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和行人和諧共存;另一種則認為市中心區早晚高峰交通擁堵、非機動車基礎設施不完善、道路資源不均衡,對中心區電動自行車應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考慮到兩種觀點都有強烈的呼聲,在統籌考慮各方群體實際出行需求和差異的基礎上,廣州交警通過第三方科研機構,對路網結構、道路所在區位和等級功能、人車流量和車速指數、常規公交和地鐵覆蓋率、非機動車道建設等因素進行分析評估,進一步優化“限行”的具體路段和時段:在東風路、黃埔大道全天限行,減少對城市交通大動脈運轉效率的影響;在“一江兩岸”、廣州塔以及天河CBD商業中心,琶洲會展中心、白云國際會議中心等區域周邊道路白天限行,讓散步休閑、觀光旅游、商務交流的市民游客有更優質的體驗和感受;在公共交通較為發達的重要主干道實施早晚高峰限行,包括南北向的解放路、天河東路、獵德大道等,希望通過高峰期分流電動自行車,保障主干道交通的正常運行。
“以上限行路段有些是全路段限行,有些是部分路段限行,具體以通告為準。”梁明昌說,此外,廣州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內環路、過江隧道仍按照《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全天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