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定向士官學校有什么學校可以選的,對于山東定向士官學校也是填報志愿進行錄取的,那么多少分可以上呢?
山東省有定向培養士官學院總共七個,分別是: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山東交通職業學院,濰坊科技職業學院,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泰安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威海職業學院。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須2023年在我省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統考成績不低于240分,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現役滿5年,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組織身體復檢和政治復審,符合服現役條件的,由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在部隊訓練機構完成入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招收的定向培養士官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授予軍銜,首次授予軍銜的時間、等級及相關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軍士招生錄取工作,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實施,執行普通類提前批專科招生錄取政策。
宣傳報名。
有關單位和定向培養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的宣傳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師、家長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未來工作方向等相關信息。考生須在我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填寫相應高校“定向培養軍士生”專業。我省定向培養軍士專業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9日,考生應根據本人成績及“定向培養軍士生”招生分數要求上網填報志愿(網址:https://wsbm.sdzk.cn)。
政治考核。有意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8日,到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取得居住證滿3年)縣級征兵辦公室報名參加政治考核,各縣級征兵辦公室要及時受理。政治考核工作由各縣級征兵辦公室按《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組織實施,于7月5日前完成,結論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體格檢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普通類提前批志愿報考有關高校相關專業的上線考生中,依據各院校招生計劃,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區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提供參加體檢考生名單。6月30日考生可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s://www.sdzk.cn)查詢參加體檢名單和體檢須知。7月1日,省征兵辦公室向各市提供參加體檢考生名單。7月2日至5日,各市征兵辦公室組織考生體檢,結論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參加體檢考生數量較多的市,可由縣級征兵辦公室組織體檢。7月6日17時前,各市征兵辦公室將考生體檢、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人員名單報省征兵辦公室。體檢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水面艦艇合格和陸勤合格。
錄取。7月8日前,省征兵辦公室將體檢、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匯總送達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名單,根據考生志愿分性別按院校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由高校根據考生體檢結論和專業對體檢標準的要求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標注水面艦艇合格的專業只錄取水面艦艇合格的考生,其他專業錄取水面艦艇合格或陸勤合格考生。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優先錄取。提前批第1次志愿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仍有缺額計劃的,體檢、政治考核合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體檢結論和院校專業要求在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報時繼續填報,投檔辦法與第1次志愿相同。
8月10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公室,省征兵辦公室及時下發錄取名單。9月10日前,各單位將相關人員《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報送至省征兵辦公室。
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軍士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由定向培養高校負責培養,招收部隊應當協助做好專業課教學工作;后0.5學年組織入伍實習,包括入伍訓練和崗前培訓,由招收部隊負責。
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應當單獨組建定向培養軍士對象教學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依據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軍事技能訓練、基礎體能訓練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隊應當指定教學指導機構加強培養跟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加強對有關定向培養高校的指導督促。
淘汰。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入學后,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應當指導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至其他班次學習。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由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者違法犯罪,以及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的,取消其定向培養資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定向培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畢業。定向培養軍士完成入伍訓練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定向培養高校,由招收部隊通報定向培養高校直接為其辦理畢業相關手續;未完成入伍訓練,或者入伍實習期間因政治、身體等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經招收部隊具有相應批準權限的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注銷其入伍手續,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復學。
入伍辦理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會同招收部隊結合上半年義務兵征集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為畢業當年3月1日。招收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士統一接入部隊。
定向培養軍士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軍士入伍批準書》、《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學生檔案、黨(團)員材料等。
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軍士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招收軍士首次授予軍士軍銜(含警銜,下同)級別有關規定,授予軍士軍銜,軍銜時間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養軍士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期間,按照第一年度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保障伙食,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和撫恤等待遇;授予軍士軍銜后,自軍銜起算之日起執行軍士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