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專題內容,將和各位介紹下武漢公積金購房提取的最新規定。需要辦理該業務的朋友,可以了解下相關條件和提取次數、金額方面的要求。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辦理條件:
①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在公積金系統中無購房類提取記錄;
②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后無委托扣劃記錄;
③2010年3月8日(含)后,職工及配偶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記錄。
(2)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在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登記狀態為“已備案”;
(3)該住房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1)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及I類銀行卡;
(2)婚姻證明材料:已婚職工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離異職工可提供法院判決書,也可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離婚后購房可無需提供離婚協議);喪偶職工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3)《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提取申請時間為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不超過賬戶余額;職工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均應保留百元以下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