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廣東省發布了《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其中對促進青年就業提出了5項舉措,具體內容馬上來了解看看。
對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或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募集6萬個以上見習崗位,吸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參加見習,對開展見習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參加計劃的青年按不超過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山區)計劃”和“廣東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原則上所有社區工作者新招聘崗位全部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對到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支持,對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團省委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和基層就業補貼整合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對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用人單位就業(入編機關事業單位的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畢業2年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定補貼,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碩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省國有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不低于去年。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做好202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工作,穩定公務員招錄規模。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萬個事業單位工作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組織開展全省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鼓勵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開展自主公開招聘,統籌安排考試時間,爭取讓錄用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早上崗、早就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