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有提到,將完善民營企業職稱評審辦法,暢通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渠道,那詳細內容馬上來了解看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非面向單位、系統內部組建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均向民營企業平等開放。
1、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可在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的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或通過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進行職稱申報。
2、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民營企業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申報職稱,其創業和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3、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被派駐外地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關規定在派駐地申報職稱評審。
對論文、職稱外語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專利成果、技術突破、工藝流程、標準開發、成果轉化等均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注重市場認可和對企業的實際貢獻。
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制定職稱評審標準,與企業相關的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庫要吸納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專家。
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或“直通車”,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
專業技術人才因駐外或其他原因確實不能參加現場評審的,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要積極通過技術手段遠程評審,切實減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負擔。
加快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推廣在線評審,逐步實現網上受理、集中評審。
進一步簡化申報評審程序,精簡職稱申報材料,減少證明事項。
探索實行職稱評審電子證書,提供職稱信息查詢驗證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