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湖北省推出《關于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穩健發展接續政策》。其中提到,將設立500億元消費貸,首期安排300億元,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貸予以貼息。那具體政策詳情馬上來了解下。
申報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具有湖北境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新增貸款發生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單筆貸款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萬元,僅對單筆貸款金額10萬元以內的部分予以貼息。
貸款資金應用于在湖北省內線下零售門店購置家用車及(或)車輛附加產品、家電家具耐用品,或裝修住房等個人消費。
根據申報人從湖北省轄區經辦金融機構獲得的符合條件消費貸款,給予年化利率1.5%的貼息。
單筆貸款只能享受一次貼息政策,單筆貸款貼息資金不超過3000元。
貼息期不超過兩年,其間部分償還本金的,按實際貸款余額計算貼息。
同一申報人在不同銀行可以有多筆符合條件的貸款申報貼息。
貼息原則為先付后貼,即先貸款消費、后申請貼息。
消費者與經辦金融機構簽訂湖北消費貸款合同、獲得貸款款項,并實際發生符合條件的消費后,需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明。
2、貸款合同編號。
3、支付憑證。
4、收款憑證。
5、承諾函。
6、貸款經辦金融機構貼息審批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經辦金融機構對貼息申請進行審核,凡符合條件的,應于消費者正常還息3個月后,按季將貼息資金發放至消費者賬戶。
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消費者,無資格申報貼息。
對消費貸款因展期、逾期還款所產生的利息及罰息,不予貼息。
申請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湖北消費貸款貼息資金等違規行為,將被取消申報資格,并按要求退回已發放的貼息資金,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處理,并登記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湖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