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社保臨時賬戶退休方式你知道嗎?關于社保臨時賬戶退休已經有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以下是全文。
臨時賬戶的相關規定:2010年1月1日起,男年滿 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勞動者在非戶籍地首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除外),參保地應當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 )。臨時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不形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以下簡稱一般賬戶 )。臨時賬戶繳費年限不參與確定待遇領取地。
退休地確認方法
有兩種情況,外地戶籍的,要看在武漢社保是否繳滿10年,來確定待遇領取地:
最后繳費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在最后一個累計繳費滿10年的一般賬戶所在地退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經本人自愿,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最后繳費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且無任何繳費滿10年的一般賬戶所在地的,按照戶籍地保底原則在戶籍所在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