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網友想了解,畢業生新參加工作申請公租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那下面就來跟各位介紹下具體規定,希望能給大家提供有用的信息。
1、具有武漢市城鎮戶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漢市居住證》;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規定標準(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單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房產,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注銷記錄;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未滿6年;
5、在武漢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住房公積金。
1、《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無房新就業職工)》
2、公租房資格申請匯總表(由單位填);
3、身份戶籍證明(或居住證);
4、婚姻狀況證明;
5、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況證明;
6、勞動(聘用)合同;
7、學歷和畢業證書;
8、繳納社保或住房公積金證明;
9、在本市住房情況證明(租房或借住等證明材料);
10、用工單位法人營業執照。資料準備好后交給用工單位,由單位統一報所在街道辦事處。
(一)申請人經由所在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注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對申請人的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核對匯總,確保其填報信息真實準確。
(二)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提出審核意見。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審核意見在其所在社區或者現工作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街道辦事處將申請資料和審核意見報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
(三)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資料及審核意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房產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經復審符合條件的,在所在區人民政府政務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發放公租房保障資格證明;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