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牽繩怎么處理?遇到不文明的養犬行為該怎么辦?有關養犬的規定,在《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有具體說明,詳情一起來了解下。
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攜犬只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主動避讓他人。違反規定養犬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責令改正、沒收犬只、罰款等行政處罰。
因違反《條例》養犬受到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物業服務企業未采取措施加強對文明養犬的宣傳引導、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至3萬元罰款。
《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
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業主、物業使用人攜犬只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主動避讓他人。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養犬行為的管理,及時受理舉報、投訴,處理違法違規養犬行為。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文明養犬的宣傳、引導,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為。
《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條規定: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犬只。因違反本條例養犬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可通過“武漢市民熱線12345”和“武漢城市留言板”小程序留言投訴,也可直接撥打電話12345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