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黃岡市經濟發展,推動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見效,近日,黃岡市政府制定并發布了若干措施。這些措施旨在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激發市場活力,同時也為市民帶來更多實惠和福利。本文將詳細介紹這些措施的內容、目的和意義,以期為讀者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
對按規定程序為協議企業輸送用工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正常參保繳費滿3個月的定點培訓機構,按各地現行標準的120%發放培訓補貼,納入《黃岡市重點產業培訓指導目錄》范圍的按現行政策實施。
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的,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
對外省籍首次來鄂留黃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與個人其他一次性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對今年一季度外省返鄉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助,與個人其他一次性就業補貼等政策不重復享受。
對今年一季度末穩崗留工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到2022年末水平的企業,按照規模30-99人企業1萬元/家、100-499人企業2萬元/家、規模500人以上企業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崗留工補助。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對個人貸款額度30萬元以內、小微企業貸款額度400萬元以內的創業擔保貸款,按中央規定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4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由省級和市縣按照1:1的比例給予貼息支持。政策實施起始時間為2023年10月1日。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本地企業輸送用工30人及以上,由用人單位為個人購買社會保險滿3個月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3萬元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輸送用工60人及以上,由用人單位為個人購買社會保險滿3個月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6萬元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應屆畢業生(含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本地企業就業的,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3個月社會保險費的,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本項補助同輸送用工相關補貼不重復享受。鼓勵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參加零工驛站管理,并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對參加人社部門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的企業,可按照市外省內每次1000元,省外每次30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