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近年來一直致力于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其中對經濟困難老人的補助是一項重要的舉措。本文將詳細介紹2024年宜昌市對經濟困難老人的補貼政策,包括補貼標準和申請條件等相關信息,幫助符合條件的老人更好地了解和申請補助。
具有宜昌城區戶籍(不含夷陵區,下同),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城鄉低保對象、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高齡、失能、重度殘疾、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老年人;
2、城鄉低保、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里的高齡、失能老年人。
本實施辦法補貼對象中的老年人是指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公民;高齡老年人是指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是指經市民政局認定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評估為失能(含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等級的老年人;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視力或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智力或精神殘疾人。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由民政部門進行認定。
1、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高齡、失能、重度殘疾老年人,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補貼;
2、城鄉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中的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中的高齡、失能、重度殘疾老年人,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補貼;
3、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高齡、失能、重度殘疾老年人,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補貼;
4、城鄉低保和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老年人,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補貼。
5、入住養老服務機構補貼
具有宜昌城區戶籍的補貼對象入住城區二級及以上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按照600-10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補貼,其中,入住二級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按照600元/人/月標準予以補貼,入住三級及以上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按照1000元/人/月標準予以補貼。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價格低于本補貼標準的,按照所入住機構的實際收費價格予以補貼。
上述符合條件的對象只能享受一項補貼,不得重復享受。不得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