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最新消息,發布了調整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的通知。下面小編便為大家帶來2024年十堰住房公積金最新調整政策,一起看看吧。
1、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口徑
(1)繳存單位應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調整當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按2023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即職工2023年度工資總額÷12)核定。
(2)職工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應按《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執行。
2、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
(1)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按十堰市統計局公布的2022年十堰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因次年6月公布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故暫使用2022年數據進行計算),即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2183元;繳存基數下限按省政府公布執行的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即茅箭區、張灣區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其他縣(市)區繳存基數下限為1520元。調整后的月繳存基數不得高于上限標準,也不得低于下限標準。
(2)在堰中央和省管企業、垂管單位在調整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上限可申請參照武漢市標準執行。
1、機關事業單位繳存比例為12%,企業單位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其他單位8%至12%,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必須一致。
2、個人自愿繳存戶繳存比例為20%(比照單位繳存方式各10%繳存)。
1、時間安排: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
2、辦理方式:各單位自行在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大廳進行填報。
1、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上一年度未按照政策規定標準足額為其職工繳存的單位,可就差額部分為職工進行補繳。
2、單位應核對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年度賬目,確保單位和職工個人信息準確無誤后,再辦理繳存基數調整。
3、單位在調整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時,應當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企業在辦理年審時,有工會的需經由工會審批同意。職工對繳存基數、比例有異議的,需在本年度內向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超期提出異議的中心不予受理,由繳存單位自行處理。
4、各繳存單位在調整基數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及繳存地辦事處聯系。
十堰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071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