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4年的到來,武漢武昌區殘聯也進行了一些重要的殘疾人康復政策調整,以更好地滿足殘疾人的需求。本文將詳細介紹這些最新的政策變化,包括康復服務的改進、資金支持的增強以及與社區的更緊密合作等,幫助大家了解最新的康復政策。
1、辦理條件
具有武昌區戶籍,持有武昌區殘聯簽發的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有輔助器具需求的殘疾人。
已享受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惠殘輔具項目和工傷保險賠償的殘疾人(包括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和未滿16周歲的殘疾兒童等),不得再申請《湖北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目錄》中規定使用年限內的同類型輔助器具。
2、補貼標準
依據《湖北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目錄》
3、辦理流程
(1)申請。殘疾人通過殘疾人證號和姓名登錄“湖北省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注冊個人信息,提出輔助器具申請。自行申請有困難的殘疾人可委托村(社區)工作人員代為辦理“服務平臺”注冊和輔助器具申請;
(2)初審。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在“服務平臺”上收到殘疾人輔助器具申請后,因數據更新不及時無法比對或缺少相關資料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補充相關資料或人工補錄信息,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初審;
(3)評估。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鄉鎮(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初審”結果的審批,對需線下評估的服務對象,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應組織直屬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站或第三方輔助器具服務機構開展評估,填寫《湖北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表》,并在7個工作日內單獨出具評估報告資料,提出輔助器具適配建議;
(4)選購。殘疾人根據“服務平臺”的審批結果選購《補貼目錄》內的輔助器具;
(5)配送。殘疾人提交訂單后3個工作日內,輔助器具供應商根據殘疾人所填報的收貨地址安排發貨,并提供使用指導和質保期內的保修維修等后續服務。配送服務完成后,殘疾人和輔助器具供應商登錄“服務平臺”進行確認。
1、辦理條件
有康復輔助器具需求的各類殘障人士及轄區居民。
2、服務模式
(1)政府補貼:針對武昌戶籍的殘疾人,繳納100%產品保證金(低保、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及一戶多殘繳納50%產品保證金),免租金;
(2)直接租賃:針對短期使用的轄區居民,繳納產品100%保證金,提供按時間周期計費模式;
(3)以租轉售:針對長期使用的轄區居民,提供以租轉售的收費模式,即按時間周期計費超過康復輔助器具售價時,康復輔助器具所有權歸屬使用者,不再收取租用費;
(4)轉售回購:針對長期使用的轄區居民,提供完好康復輔助器具回購服務,即被租用的康復輔助器具所有權已歸屬使用者,但康復輔助器具已無需再使用,區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輔助器具服務站針對功能完好的康復輔助器具,做評估后折價回購。
3、申請材料
(1)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殘疾人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低保低收入證,驗原件收復印件(低保低收入者提供)。
4、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輔助器具服務站(以下簡稱“輔具站”),填寫《武昌區輔助器具服務站輔具租賃申請表》,申請受理;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退還申請人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2)輔具站安排專業人員對有輔具需求的申請人進行評估;
(3)輔具站工作人員將相關資料提交區殘聯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
(4)輔具站工作人員交付告知承租人輔具使用方法,注意事項,辦理租賃憑證手續;
(5)承租人歸還輔具(帶押金條、租賃憑證、證件);
(6)租賃期限為3個月(可單/多日起租或整月起租,根據評估確定使用時長,最長租賃時間不得超過90天。
1、簡介
“黃鶴輔具愛心超市”是由武昌區殘疾人聯合會、湖北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以及湖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動促進中心聯合發起的助殘便民系列志愿服務。愛心超市精準錨定殘疾人輔具空白需求,多部門聯動推動資源共享,延伸輔具服務觸角,以“社工+志愿者+專業技術人員”模式運行,開展二手輔具回收、輔具維修保養、輔具捐贈、輔具定改制等服務。
2、服務模式
(1)為殘疾人朋友免費開展包括輪椅、拐杖等輔助器具的維修、保養服務;
(2)開展殘疾人人道主義宣傳,向社會征集閑置的二手殘疾人輔助器具及其它生活物資并將回收的輔助器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經過回收、清洗消毒、維修、適配后免費發放給有需求的困難殘疾人。
3、申請材料
(1)殘疾人戶口簿、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和殘疾人證原件及2-5頁復印件;
(2)殘疾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黃鶴輔具愛心超市(以下簡稱“愛心超市”)申請受理;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退還申請人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2)專業人員對有輔具需求的申請人進行審核評估;
(3)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并發放相應輔具。
1、辦理條件
具有武昌區戶籍,持有武昌區殘聯簽發的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武昌區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證》的精神殘疾人。
2、補貼標準
每人每月150元。
3、申請材料
(1)填寫《武漢市低保家庭精神殘疾人服藥補貼卡申請審批表》(低保享受所在地社區領取);
(2)殘疾人戶口簿、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和殘疾人證原件及2-5頁復印件;
(3)殘疾人精神疾病診斷證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辦理流程
(1)殘疾人本人或監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低保所在地社區申報;
(2)社區和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批,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蓋章確認,相關材料報送區殘聯。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則不予受理,并退還申請人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3)區殘聯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批準其享受補貼資格,通過銀行代發將補助發放到所屬申請人銀行賬戶。
1、辦理條件
具有武昌區戶籍(含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0-14歲(即在申請康復年度的1月1日,年齡未滿15周歲),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診斷明確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含腦癱)、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兒童身體狀況穩定、有康復意愿且家庭成員主動配合,在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定點機構進行聽力、言語、智力、肢體(含腦癱)、孤獨癥項目康復訓練的殘疾兒童。
2、補貼標準
0-6歲兒童:康復訓練時間建議每年不少于10個月。特困殘疾兒童不超過2.2萬元/人/年(2200元/人/月)標準給予康復補貼;低收入家庭殘疾兒童不超過1.8萬元/人/年(1800元/人/月)標準給予康復補貼;其他家庭殘疾兒童不超過1.6萬元/人/年(1600元/人/月)標準給予康復補貼;
7-14歲兒童:康復訓練時間建議每年不少于6個月。特困殘疾兒童不超過2萬元/人/年(3333元/人/月)標準給予康復補貼;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家庭殘疾兒童不超過1.6萬元/人/年(2667元/人/月)標準給予康復補貼;
訓練時間不足月數的,按康復對象實際訓練月數補貼。補貼時間從申請經區殘聯審批后開始訓練當月起計算。
3、申請材料
(1)戶口本:兒童所在戶口本首頁、兒童本人頁、監護人本人頁(審原件交復印件)
(2)身份證: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頁(審原件交復印件)
(3)診斷證明(機構備份)
(4)《武漢市殘疾兒童精準康復項目申請審批表》三份(附件1)
(5)申請承諾書(兒童監護人簽字按手印)
(6)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低保證、低收入證)
(7)殘疾人證復印件(持證殘疾兒童提供)
4、辦理流程
(1)申請人如實填寫《武漢市殘疾兒童精準康復項目申請審批表》,定點機構同意接收后簽字蓋章;
(2)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批,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蓋章確認,相關材料報送區殘聯。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則不予受理,并退還申請人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3)區殘聯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批準其享受補貼資格,分批次與對應康復訓練定點機構進行結算。
1、辦理條件
具有武昌區戶籍,享受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定點康復訓練機構訓練的0-6歲殘疾兒童家庭。
2、補貼標準
殘疾兒童家庭生活補助標準為每月500元,每年補助10個月(不足10個月的按實際訓練時長計算)。
3、申請材料
(1)戶口本:兒童所在戶口本首頁、兒童本人頁、監護人本人頁(審原件交復印件)
(2)身份證: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頁(審原件交復印件)
(3)診斷證明(機構備份)
(4)《武漢市殘疾兒童精準康復項目申請審批表》三份
(5)申請承諾書(兒童監護人簽字按手印)
(6)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低保證、低收入證)
(7)殘疾人證復印件(持證殘疾兒童提供)
(8)法定監護人工商銀行卡復印件(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提供)
(9)監護人結婚證或離婚協議書復印件(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提供)
殘疾兒童精準康復服務項目與殘疾兒童家庭生活補助可以一起申請
4、辦理流程
(1)申請人如實填寫《武漢市殘疾兒童精準康復項目申請審批表》,定點機構同意接收后簽字蓋章;
(2)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批,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蓋章確認,相關材料報送區殘聯。對于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則不予受理,并退還申請人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3)區殘聯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批準其享受補貼資格,通過銀行代發將補助發放到殘疾兒童監護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