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發布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時間從今年開始。那繳費檔次的調整會有什么影響?一起來了解看看。
從2024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8檔,分別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檔次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低保邊緣戶等困難群體參保政府代繳檔次,現行代繳檔次高于200元的可維持不變。各地不再另設繳費檔次。參保人應逐年繳費,累計繳費不足15年允許補繳的,補繳最高繳費檔次不超過每年5000元。
各地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標準,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參保人選擇中高檔次繳費。從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具體由各地確定。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可以變更一次繳費檔次。鼓勵參保人選擇更高檔次繳費,檔次變更的繳費補貼差額一并補足。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公益慈善組織等資助參保人繳費試點,進一步拓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渠道,增加個人賬戶積累。
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等有關事項是我省推進共富型大社保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扎實做好繳費檔次、繳費補貼標準、困難群體代繳標準調整等各項工作。要以調整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為契機,全面精準宣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為群眾算好“經濟賬”“收益賬”“長遠賬”,引導早參保、逐年繳、選高檔,積極推動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本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包含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根據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選擇繳費檔次越高,繳費時間越長,個人賬戶積累的錢就越多,將來領取的養老金相應的就越多。另外,個人賬戶還包含了政府的繳費補貼,選擇檔次越高,政府補貼的錢也越多。因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同樣符合“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總體原則,個人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
需要注意的是,跨年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繳最高檔次不超過5000元,同時不享受政府補貼。請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及時關注自己的參保繳費情況,以免影響個人權益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