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河南省公務員局發布了《河南省2024年度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具體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的完整安排,歡迎通過下文了解。
本次招考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程序包括報名申請提交及資格初審、報名確認和繳費、準考證打印三個環節,具體要求為:
(一)報名申請提交及資格初審
每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錄用全過程必須一致。報考者可于2024年1月18日9:00至1月24日17:00期間,通過河南人事考試網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流程和有關要求進行注冊、報名。
報名前,須認真仔細閱讀并簽訂網上報名協議、誠信承諾書,確保所填報的報名申請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須全面了解職位要求,與自身情況逐一對照,結合報名系統提示,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等,理性、審慎選擇報考職位,避免誤報、錯報。
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自動即時審核,主要審核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報名提交審核成功的,即為通過資格初審,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可于2024年1月24日17:00前如實修改完善相關信息并重新提交報名申請,也可改報其他職位;2024年1月24日17:00報名系統關閉后,不能再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對報考者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初審通過不代表報考者符合職位報考條件。
為方便報考者,本次考試在各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均設置考點,可按方便、就近原則自行選擇1個考點城市。
報考者須誠信報考,凡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或虛假填寫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誤報、錯報職位或提交虛假信息等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或存在不得考錄情形的,按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二)報名確認和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應于2024年1月31日9:00至2月4日17: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考者可直接與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手續。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各招考職位的報名繳費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當不低于5:1。對原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不含城關鎮)職位,報名繳費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可放寬到3:1。達不到以上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擬錄用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核減、取消職位情況,以及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名單、重新選報職位的相關要求,統一在河南人事考試網公布。
招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取消職位公布后至2024年2月11日17: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重新選報其他職位。未能重新選報職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三)準考證打印
已報名確認并繳費的報考者,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9:3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筆試
1. 筆試內容。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內容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對市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職位分別命制試題,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筆試范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和《2024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 筆試時間地點。
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4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申論。
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科目。
報考者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3. 筆試成績查詢。閱卷工作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中旬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報考職位名次。
(二)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職位擬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以及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進入面試的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按照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要求參加面試確認及資格審查。面試確認的有關事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確定,并通過各自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
面試確認時,應試者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職人員另須提交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的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另須提交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注明目前就讀院校、學歷層次、學制、所學專業、學習方式、就讀年級等);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另須提交本人的服務證書或證明,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另須提交本人的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和政治面貌、職業資格等有要求的,另須提交本人的相關證書、證明、合同等材料。
各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單位)對應試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提交的證件、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是否與報考機關存在任職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作弊替考行為等;對提供虛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應試者,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通過面試確認和資格審查的應試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發放面試通知單。主動放棄面試的,本人應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以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核實記錄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確認的,按主動放棄處理。
面試確認期間出現應試人員空缺時,根據缺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確認,并發布面試確認遞補公告,遞補只進行一次。此后,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擬錄用人員公示等各環節如出現職位空缺,均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擬安排在2024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或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在其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前,應試者須簽訂保密責任承諾書,結合報名環節簽訂的網上報名協議,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行為規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試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論壇、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聯網平臺傳播。面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等,經核驗后方可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按主動放棄處理。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職位人數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競爭的,組織現有的應試者進行面試,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工作結束后,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根據面試情況,研究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該分數線的面試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