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的一年的到來,洛陽的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也發生了新的變化。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2024年洛陽煙花爆竹的燃放規定,包括燃放時間和禁放區域,以幫助您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確保燃放安全。
1、2月2日(小年)17時至2月3日1時;
2、2月9日(除夕)17時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時;
3、2月10日(正月初一)早6時至23時;
4、2月14日(正月初五)早6時至23時;
5、2月24日(正月十五)早6時至23時。
(一)主城區(澗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龍)禁放區域
邙嶺大道(不含)以南,絲路大道(不含)以東,南山大道(不含)以北,二廣高速(不含)以西。
(二)化工園區禁放區域
1、黃河北:河陽街道、吉利街道、康樂街道、西霞院街道;
2、黃河南:濱河大道、鶴飛大道、焦柳大道以南,孟長路以東,邙嶺以北,光武路以西。
(三)其他禁放區域
1、高層建筑、設有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圍內;
2、生產、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3、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療養院、文化體育場所等公共場所;
4、車站、機場、商場、集貿市場、影劇院等人流密集場所;
5、黨政機關辦公場所和企事業單位的生產區、倉儲區等重點區域;
6、文物保護單位、重要新聞單位、交通樞紐、輸變電設施和重要軍事設施;
7、山林、綠地、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及封閉式公園、游園等重點防火場所;
8、其他禁止燃放的區域。
1、《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中的A級、B級產品和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2、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險性大、含高敏感度藥物的煙花爆竹;
3、非法生產、經營的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1、在居民住宅樓樓道、陽臺、窗臺、樓頂燃放或者向外拋擲;
2、對準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構筑物和人群密集場所投擲;
4、其他影響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5、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在其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導下燃放。
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