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公積金提取政策迎來新的調整,以更好地滿足廣大職工的住房需求。本文將為您詳細解讀這一最新政策,包括提取條件、提取標準以及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內容,幫助您更好地了解這一政策,以便在需要時能夠順利提取公積金。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未再就業,賬戶封存或進入集中托管戶滿6個月的;
4、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8、租賃住房的;
9、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10、既有住宅居家適老化改造的;
11、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3、國家、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1、繳存人符合提取條件1、2、3、4、5種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同時注銷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2、繳存人符合提取條件6、7、9、10、11種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實行代際互助。代際互助范圍為父母、子女。
3、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辦理提取,農村宅基地房屋不計入家庭名下房屋套數。家庭住房套數按不動產登記信息及網簽備案信息認定,查詢繳存人及配偶在購房地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房屋套數。
4、繳存人及配偶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除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外,不得辦理其他提取。
5、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人每24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屋總價。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繳存人每24個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7、償還住房貸款的,繳存人在正常還款12個月后可辦理提取,之后每年可提取一次。
(1)償還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貸款委托扣劃協議執行。
(2)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異地貸款金額。
(3)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含組合貸中商業貸款部分),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8、同一套住房,繳存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業務后,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辦理償還住房貸款提取,提取貸款金額合計不超過房屋總價。
9、繳存人及配偶在租房地無自有住房,租賃本市普通商品房、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租房提取限額。
10、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權人加裝電梯的,提取金額不超過該戶電梯建設費用中個人實際出資金額。
11、父母所居住住房被納入本市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名單的,提取金額上限1萬元。
12、 繳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醫療費用中的自費部分。
13、繳存人及配偶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十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