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和留住各類優秀人才,十堰市政府不斷加大對人才政策的投入力度。本文將詳細介紹2024年十堰市人才住房補貼政策的最新內容,包括補貼標準、申請條件等,為廣大人才提供更為全面、準確的信息。
1、第一層次人才: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獲得國家級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重大獎項的專業技術人才;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獲得者(主要完成人);國家高層次人才(QRJH);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具有重大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國際一流學科領軍人才或高層次創新創業項目(含預備項目)團隊;全球500強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職業經理人)等。
2、第二層次人才: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近五年內取得,項目主要完成人);國家級“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高層次人才(WRJH);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近五年內的專家人選);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近五年內取得,項目主要完成人);省高層次人才(BRJH);海外歸國高類科技領軍人才;中國500 強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職業經理人)等。
3、第三層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近五年內取得,項目主要完成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中國民營企業500 強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職業經理人)等。
4、第四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或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獲得者(近五年內取得,項目主要完成人);全國地市(州)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近五年內取得,項目主要完成人);省內外大型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職業經理人);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在國內重點行業、重點學(專)科、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等領域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高新技術產業、支柱產業以及重點工程急需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5、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
6、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高等專科學校和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
1、具備招錄、任職文件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
2、本人(及配偶)在城區內無自有房產或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3、申請人在城區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第一類和第二類人才不受此條件限制,東風公司在堰單位可根據社會保險繳納實際情況確定)。
1、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第六類人才可采取實物配租方式實施保障,租金參照城區公租房租金標準執行。第三類、第四類人才可免租金入住3年,第五類、第六類人才按照城區公租房租金標準全額繳納租金。
2、第一類、第二類人才,采取實物分配的方式實施保障。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經議定,可向第一、第二類人才贈送1套高端人才住房,也可以成本價向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第六類人才出售。
1、租房補貼
第三類、第四類人才每人每月分別按1200元和800元標準給予補助,第五類人才每人每月分別按150元標準給予補助。
2、購房補貼
第三類人才補貼20萬元、第四類人才補貼10萬元、第五類人才補貼3萬元、第六類人才補貼1萬元。市(區)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購房補貼:第三類人才10萬元、第四類人才5萬元,由所屬財政承擔。同時鼓勵城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人才購買商品房另行給予購房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