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武漢積分落戶的條件和積分細則,已經通過下文整理完畢。有需要了解的網友們,可以選擇先收藏,也歡迎轉發給身邊的親朋好友。
一、社會保險指標,最高分值 60分。
以在本市連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年限累計積分,每滿 1年積 6分(未滿1年的按月積分)
二、居住證指標,最高分值 60 分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每滿 1年積 6分(未滿 1年的按月積分)
三、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最高分值 60 分
1.申請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 60 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 40 分;
3.在本市合法租賃住宅用房或者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住宅類宿舍的,連續居住每滿 1年積 6分(未滿 1年的按月積分);
4.申請人自愿騰退政府類公共租賃住房的,積 15 分。
四、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1.年齡在18至30周歲的,積30分;
2.年齡在31至40周歲的,積20分;
3.年齡在 41至45 周歲的,積10分
五、文化程度指標,最高分值 30 分
1.大專學歷,積 10分;
2.本科學歷,積 20分;獲得學士學位的,積 30 分
六、公積金指標,最高分值 50 分。
武漢積分落戶住房公積金指標,最高分值 50 分。以在本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年限累計積分,每滿 1年積5分(未滿 1年的按月積分)。
七、職業工種指標,最高分值 20 分
在本市相關用人單位從事醫療衛生、消防救援、環衛、養老托育、看護護理等緊缺、艱苦行業一線工作的,每滿 1年積 5分最高分值 20 分。
八、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 10分
具備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或取得技能人員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取得相應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在本市就業創業1年以上的,積 10分
九、納稅指標,最高分值50分
1.申請人為本市依法注冊登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該企業年度應納稅額達到 10 萬元的,積 10分,每增加 1萬元加 5分;
2.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注冊資本(出資數額)的分攤度應納稅額達到1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
3.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年度應納稅額達到2萬元的,積10 分,每增加1萬元加 5分,最高積50分;符合減免稅政策的,自注冊之日起每享受 1年減免稅政策的積 5分,最高積 50分;
4.申請人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自然人,年度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大于零的,積 10分;實際繳納稅款達0.2 萬元的,積20 分,每增加0.2 萬元加 10分,最高積 50 分。
十、公益服務指標最高分值10 分
公益服務指標最高分值10 分。其中,參加無償獻血,每次積2分;5年內參加志愿服務,每滿10小時積 2分。
十一、申請區域指標
申請人在新城區(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黃陂區、新洲區)申請入戶的,積10分。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積分落戶: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
2、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達到當年積分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