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通過翼支付app搶到了湖北消費券,但不清楚如何查詢消費券的支持商家。那下面就同大家介紹下查詢方法,以及消費券的使用規則。
1、線上商家
①打開翼支付APP,點擊底部的“我的”;
②點擊代金券找到“餐飲消費券”點擊“立即使用”;
③在代金券詳情頁查看-“超值團購”;
④也可點擊翼支付APP-“團爆款”應用;
⑤查看更多美食團購,如:附近推薦、銷量多。
2、線下商戶
①打開翼支付APP“我的”-“代金券”可點擊線下商家查看;
②也可以點擊翼支付APP-“附近好店”;
③點擊篩選“湖北餐飲券”標識,即可查看更多活動商家。
注意:
1、本批消費券根據用戶領券所處州市不同適用商家不同,支持核銷的商戶以消費券展示的附近商戶清單為準。
2、本批消費券限湖北省內商場、超市、餐飲等線下實體商戶門店和經營場所進行消費并在線支付時使用,不得用于購買香煙、加注機動車燃油以及充值、預存等消費,且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其中:
①商超券:僅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服裝鞋帽 專賣店、鐘表眼鏡店、珠寶首飾店、體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禮品文具店、藥店等線下實物零售商店;
②餐飲券:僅限使用于餐飲門店(含外賣)商戶種類和范圍的界定及內涵外延以翼支付平臺商戶行業標簽為準。
1、本消費券僅限翼支付實名綁卡用戶使用核銷,核銷時請確認已綁定銀行卡;
2、本消費券僅在領取州市區域內的支持消費券消費的商戶進行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區域使用;
3、本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從消費券活動開始當日開始計算的7個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廢第一批次3月日1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3月13日24:00。
第二批次3月16日1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3月22日24:00
第三批次3月25日10:00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3月31日24:00。
4、扣除平臺、商家等各類優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如核銷1張面額 20 元的消費券,扣除其他各類優惠后的待支付金額需達到100元及以上;
5、每張消費券在支付后自動核銷,當付款類型為掃商家碼付款時,頁面展示可使用的優惠含有用戶所搶消費券即是該筆消費可正常核銷消費券
6、使用消費券支付時不可以與其他優惠疊加使用,單筆消費僅可核銷1張消費券:
7、用戶使用付款碼付款且名下有多張代金券(含消費券)時,則根據代金券的到期時間和面額確定核銷順序優先核銷即將到期的代金券,若到期時間一致,則優先核銷面額較大的代金券:
8、用戶使用掃一掃商家碼的方式付款且名下有多張代金券(含消費券)時,用戶可根據使用意愿自行調整滿足要求的代金券使用順序;
第一批:3月7日10:00至3月13日24:00
第二批:3月16日10:00至3月22日24:00
第三批:3月25日10:00至3月31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