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閔行區發布了有關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須知。有需要了解公租房申請條件、所需材料、項目信息的朋友,可以來看看政策的規定內容。
以下主體可以申請區籌公共租賃住房:
1、單身人士可以申請區籌公共租賃住房。單身人士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
2、家庭可以申請區籌公共租賃住房。家庭申請的,應當確定一名主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限于主申請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請家庭主申請人申請、申報、選房等與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有關的行為,視同申請家庭全體成員的行為;
3、單位可以為符合申請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和其家庭集體申請區籌公共租賃住房。單位集體申請的,單位為申請人。
申請本區區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
2、已與我區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
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米;
4、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其中,申請家庭成員戶籍地位于本市寶山區、嘉定區、金山區、奉賢區、松江區、青浦區、崇明縣和原南匯區的,且申請家庭成員均不是該戶籍地住房產權人的,該戶籍地住房可不計建筑面積。
以單位名義集體申請的,其本單位職工和職工家庭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申請單位還應該是閔行區的各類機關、在閔行區工商注冊登記或者實際經營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應如實填報申請表,作出書面誠信承諾,并提交以下材料,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確認后,交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
1、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表(含單位初審意見);
2、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含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復印件)(出示原件);
3、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復印件及相關辦理證明(出示原件);
4、申請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出示原件);
5、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擁有本市產權住房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其中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提供戶籍地住房的相關證明材料(出示原件);
6、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保中心拉取】;
7、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出示原件);
8、其他相關材料。單位集體申請的,除需提供本單位職工和職工家庭的上述材料外,申請單位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件(加蓋公章)等資料。
1、單身及家庭標準
單身申請人或者三人以下申請家庭(含三人)的,可以申請一套兩居室以下房屋(含兩居室);三人以上申請家庭的,可申請一套三居室以下房屋(含三居室)。
2、合租標準
符合條件的二個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可自愿組合承租一套兩居室;符合條件的三個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可自愿組合承租一套三居室。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自愿組合承租公共租賃房的,應當確定一名主申請人,其他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為共同申請人。主申請人申請、申報、選房等與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有關的行為,視同合租的全體申請人的行為。房屋租金由主申請人代表全體申請人統一向公租房運營機構予以支付。自愿組合承租的單身申請人和申請家庭應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3、單位標準
單位集體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參照單身申請人或家庭申請的標準,拆套安排本單位職工和職工家庭入住。單位集體申請承租的,應保證其單位職工和職工家庭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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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次年6月14日: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注:相關政策及申請表下載可登錄“閔行區公共租賃房信息平臺”予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