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新引進學歷人才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道已經開啟。具體申請條件、補貼標準和領取方式等信息,下文有詳細介紹,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來看看。
(一)申報人條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來南沙區單位工作。
2、依法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中央、省屬、市屬駐區單位人員以及境外人員可不受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條件限制)。人才于申報指南發布的上一個月在本區繳納工資薪金所得稅;從申報指南發布當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個月,人才在本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無補繳情況),且申報指南發布的上一月社保繳納單位為申報單位。
3、具有南沙區戶籍(港澳臺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不超過30周歲、35周歲、40周歲。年齡條件以2023年1月1日為計算時點,含本數。
(二)申報單位條件
1、注冊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以及統計關系均需在南沙區范圍內。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含經區統計局、區財政局及區司法局審核推薦的視同法人單位的專業服務機構)。
3、在南沙區實際辦公(經營場地面積按不低于單位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人數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機構、機關事業單位、南沙區屬國企、規上工業企業、享受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與本區簽訂投資協議(應經管委會或區政府審定)的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可直接確認已符合實際辦公條件。
符合條件的全日制人才補貼標準為,學士補貼3萬,碩士補貼6萬,博士補貼12萬。
新引進學歷人才生活補貼每人僅可享受一次,原則上分3年等額發放,首次申請前已在本區購房的,可申請一次性發放。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報單位須在3月11日—4月12日內登錄南沙區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平臺注冊企業賬號
(網址:https://qiye.gzns.gov.cn/)
在“政策兌現—集聚人才九條政策”欄目選擇“2023—2024年南沙區新引進學歷人才生活補貼(首次)”填寫申報信息,并按照申報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單位全部申報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申報資格。
需要準備表格內材料: